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开征集2020年度卫生健康标准立项建议,9月15日截止

发表时间:2019-09-23 11:58

8月1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度卫生健康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截止日期为9月15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开征集卫生健康标准立项建议


8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通知,公开征集2020年度卫生健康标准立项建议,立项建议范围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的技术要求;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文件的技术要求;促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技术要求;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技术要求;满足基层需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的技术要求;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要求;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的技术要求以及卫生健康领域其他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八大类。

任何公民、法人可通过卫生健康标准网提交立项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5日。



为做好卫生健康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标准化法》《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2020年度卫生健康标准立项建议。

01

立项建议范围

  1. 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的技术要求;

  2. 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等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文件的技术要求;

  3. 促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技术要求;

  4. 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技术要求;

  5. 满足基层需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的技术要求;

  6.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要求;

  7. 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的技术要求;

  8. 卫生健康领域其他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征集范围不包括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另行征集。


02

立项建议提交程序

  1. 任何公民、法人可通过卫生健康标准网提交卫生健康标准立项建议,2020年度卫生健康标准立项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5日。

  2. 具体提交方式:登录卫生健康标准网(http://wsbz.nhc.gov.cn/wsbzw/),点击“公开征集标准建议”,首次使用用户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在线填写卫生健康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网上操作程序如有疑问,可咨询统计信息中心标准处(联系人:张黎黎;联系电话:010-68792564)。

  联 系 人:法规司  陈广刚

  联系电话:010—62030565


分享到: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乾潭镇黄立垟工业园区置信智造谷
市场营销部:0571-64581505
                    0571-64581598
办公室:        0571-64581539
OEM事业部: 13588375888




8:00-22:00
研发中心
扫一扫进入手机官网